只是想簡單講點法律
2019年1月15日 星期二
20上1092例、95台上1692
20上1092例
過失致人死之罪,係以生存之人為被害客體,故未經產生之胎兒,固不在其列,
即令一部產出尚不能獨立呼吸,仍屬母體之一部分,如有加害行為,亦祇對於懷
胎婦女負相當罪責。
95台上169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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